2016.5.15 雜談



  有感而發的想說說近況跟講講人生,我大概四年左右沒寫網誌了,如果文辭不通暢,還尚祈諸方見諒。


  對了,這沒什麼編排,只是想到啥就寫啥的流水帳,有髒話,介意誤看。覺得這關我屁事的人也別點進來,套句路易C.K的話;如果你有什麼意見的話,講真的,你找張紙,把他寫起來…‥然後滾一邊去打你的手槍。

  真爽。

  會想重新把網誌提起來寫,是因為我發現我過的極度……輕盈?不寫下來的人生,似乎不在我的腦海裡形成一個記憶。對我而言,大學的生活跟大學畢業的生活就是一連串閃過的瞬間,有印象,但留住的不多。多半是些快樂的事情,剩下的則是零碎的片段。

  之前曾經翻到了國高中時的網誌,靠著那些內容,才讓我拾回一些彼時的回憶。在那之前,我似乎真的遺失了國中那段被霸凌的痛苦印象。是,我國中被霸凌,雖然那時候的我白目是一件事,但是霸凌我的人很機掰也是一件事。

  被霸凌的國中生活是我現在個性的大部分成因,我能跟每個人都很好,卻完全不在乎。這件事可以問問我大二體育班的同學們……我當時跟他們稱兄道弟,一轉走到現在連通電話都沒打過(毛毛我就是在說你,Sor我知道你那時是誠心把我當朋友的,但是從轉走之後我再也沒跟你講過話了。幹我倒是有遇到水哥,而且是我跟豆干聯絡的當天。),這一點我幾乎是愧疚的,但沒辦法,我就是這樣的人。

  話說回來,我的人生核心幾乎是由一句話構成,那就是『我在乎的人很少,但在乎的程度接近病態。』我不知道這樣是好是壞,但是我覺得這樣活著對我而言挺自在的就是了。

  而且霸凌我的人現在已經結婚生子,有著順遂的人生。彷彿他不用對影響我人生這件事負任何責任。但是我猜我某種程度上也霸凌過別人,而我現在想起來還是會感到抱歉與疼痛,或許這樣就夠了。

  希望霸凌我的你是有過一絲後悔的,不然真的是幹你娘機掰。

  扯遠了。

  我曾經想當一個文字工作者,寫寫小說,冀望能靠自己喜歡做的事情來過生活。我一直認為天道酬勤,不管怎麼樣,寫就對了,我很強,我只要認真寫小說就能活。

  這是一種自負,也是一種自誤,我大概就是一直靠著這種想法才能不負責任、幼稚的活到現在。藝不狂難成藝,有時候你的才能不是靠著偶爾寫寫就能在人生中有一席之地。這很傷人,而且我也為此感到焦慮與懊悔。

 我認識一個女孩,她從懂事以來就抱著畫筆。繪畫是她人生中最甜美也最痛苦的果實…她能為了畫圖拋下一切,所以她應該成功。她對繪畫的付出幾乎是人生的百分之九十,剩下的百分之十她則很辛苦的維繫。

  這是一種堅強,一種近乎偏執的癲狂所達到的境界。 

  我還離這樣的境界很遠,所以我該面對人生並適當做出妥協。我過去一直很恐懼承認錯誤與自己的思考方式很幼稚……但現在我領悟了不去面對的話,才是更可怕的事情。要承認自己是一個不負責任的中二很難,不過我想這是必須做的事情,因為我就是一個不負責任的中二。

  我沒有漂亮的學歷與就業經驗,也沒什麼太值得被高薪聘請的優點。我自認是個良善的人,除此之外我一無是處。但是在現在的世道,良善與願意理解他人這一點,令我還是感到些許驕傲。

  我想我還是無法放棄文字,但也很難再為了文字捨棄一切。我會找份工作,閒暇時寫寫自己想看的東西。

  人生悠悠如白駒過隙,接著幾年我想我會嘗試邊對自己負責邊做喜歡的事,並且一邊思考如何讓我的人生更加進步,至少在世俗的方面能獲得認同。

  說說那女孩。

  那女孩是我人生中最接近於自己的存在,我們熟識了十三年,而我印象中的她幾乎沒有變過。

  她是癲狂的瘋子,著迷於繪圖至不可挽回的地步。就像是隻撲火的飛蛾,燃盡翅膀也要注視那耀眼的火光。雖然我一直都無法理解她為何能做到,但我的確深深為她的執著著迷;如果說我們對一個人的印象能除去外表與相處互動,『執著』似乎是我對她印象的核心。

  是說,有些人認為太在乎別人似乎是一種壓力與病態,但我的人生在乎的人太少,所以我想我註定是病態的。不過我一直覺得人生本來就沒個準則,自己能快樂且不影響他人的話,沒什麼稱得上病不病態。

  每個人都是瘋狂的,只是瘋狂的界線是否超越了所謂的『正常』而已,對我而言,正常只是一條線,一條由大多數人定義出來的線。彷彿這樣做就能說:「你看,我只有這麼瘋,而且跟我一樣瘋的人占大多數,所以跟我們不一樣的人就是錯的。」

  以下開始父權主義的開噴,堂堂正正的男子漢慎入。

  說說我之前渾渾噩噩時的困擾,其實我一直覺得,人生而平等,沒道理女生跟男生除了生理上的不公還需要人為的歧視。但我遇到的狀況似乎都是「男人就要怎樣怎樣,女人就要怎樣怎樣」,這似乎是華人社會的主流思想……揪竟是我有問題還是這個社會有問題呢?此題我真的深深無解。

  不過某部分的女權主義其實我看一看也覺得她們只是想爽啦,就像比爾羅素講的咩,她們把女權主義當成自助餐一樣,『同工同酬』,來一點好了……『養家活口』?噁,不要。

  更甚者,我今天看PTT有人在問說『女方薪水比自己高,會有什麼想法?』底下一堆都在嘲諷,說男人比女人低真的沒上進心什麼的,有點責任感就要比女性高啊什麼什麼的。

  幹勒啊不就女性天生要比男人失敗?這種說法好像預設了男人天生就是比女生優越,一整個父權主義感。我這幾年接觸到的氛圍都是一種「男性價值比女性高,要比女性多負責一些責任」,這一點確實令我深感疑惑。

  我還記得我在明道的文字學老師蔡小虎(不是本名,不過他長的就是蔡小虎臉)曾經因為我在FB轉一篇文說:「如果能像文中的男女一樣體貼照顧彼此,那麼其實收入高低我覺得沒什麼需要討論的」結果這位文字學教授(幹教授喔)居然跑來我FB噴我說:「你不覺得靠女人吃軟飯很丟臉嗎?」

  我大概就是從那一刻對自己感到自我懷疑的吧,連一個教授都還是抱持著男女刻板印象,我想這社會大多數人也這麼覺得。

  話說我在那篇問收入的文底下還看到有女生回什麼『男友的薪水不用比我高,但也不能比我低』,幹妳三寶妳自己看看妳在講什麼好不?不比妳低就是比妳高阿幹,這拿來出邏輯考題會被說是送分喇。

  其實我常覺得自己跟這個社會格格不入,這樣算是某種病識感嗎?不過如果說要融入這社會就是要被這些想法同化,那我想我還是繼續孤僻吧。

  結果打了一堆有一半都在噴父權主義,其實我內心深處是個為女性發聲的T吧我覺得。

  這樣曬自己的內心好像很羞恥,不過不曬一下我的想法我還真的不知道大多數人對我的觀感是怎樣,哇嗚

  歡迎留下你的想法,不管是對這篇網誌還是我這個人都好,我好久沒跟陌生人聊聊天了。

  總之就是這樣,我要繼續煩惱找工作的事情了,掰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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